防止女童被诱奸的重要性 -凯发天生赢家



一、真实强奸案例一



接连救出三个“强奸犯”之后,已经有人给我封了个“强奸案专家”的名头了,没想到我研究生导师居然都知道了,她竟介绍过来一个案件[我想静静]。真的是愧对导师的教诲,我跟着导师是学习国际公法方向的,我梦想着像外交部发言人那样挥斥方遒、喜笑怒骂的,现在走向了刑事辩护方向。



这个案件男方家属提供了几个重要信息:



一、女方刚刚报案,男方不是在“事发”现场被抓的,而是被公安传唤去配合调查的。推测应该还没正式立案。



二、女方和男方有感情纠纷,女方入职男方的公司半年时间,两人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,但有些暧昧关系。具体做过什么,家属不清楚。



三、女方之前有提过要钱,未获满足。



我只给了一个建议:火速与女方谈赔偿问题,条件是她撤回报案。



这个决策有几个背景知识:



一、公安接到报案之后,不是马上立案的,公安在“立案”之前会有一个“受理”的动作。受理不等于立案,只是一个前置程序,公安会对证据进行评估,看有无犯罪事实,证据能够初步证明有犯罪事实的,才会立案。但是受理之后证据不足的是不会立案的。



二、强奸案,公安通常是比较谨慎的,因为证据通常情况下不太充分,男女双方有感情纠纷、经济纠纷而诬告的情况也比较多。这种事发之后女方没有报警,时隔多日报警的,公安会更加谨慎。



三、男女有感情纠纷,证据又不足的,如果双方能协商好,公安是乐于接受的。草率立了案结不了案,还可能错误羁押,实在没有必要。



结果很快,男方赔了女方一笔钱,女方撤回报案,公安还没有立案,案件就结束了。



二、仙人跳已经进化了!



这个案件之后,我又遇到一个老板与员工之间(也是入职半年左右)的案件[我想静静],两人已经暧昧有段时间了,但是尚未发生过性关系。案发地点是在老板自己的办公室,办公室外还有两名员工加班。案发这天天气本来比较冷(广州的冷而已),但是女员工还是穿了一件齐臀的旗袍,主动加班,给老板拿外卖进入办公室,在办公室一番调情之后,两人干柴烈火,在沙发上运动起来。但是前戏很长,男方刚进入几下,女方就脸色一变,给“男友”、“妈妈”分别打电话哭诉,妈妈报警,男友十分钟赶到办公室,公安也随后赶到,把人带走了。



此案轻松立案,现场报警,现场抓获,男人被拘留了。



他此前是坚决不认罪的,他感觉自己被套路了,但是架不住他原来的律师劝他做认罪认罚(之前律师不是我),说认罪之后就可以出来了,家属也已经赔偿了被害人一笔巨额赔款(50万),拿到了谅解书。检察官提审时也讲认罪认罚就可以不批捕。



他没坚持住,做了认罪认罚,之后,他也确实没有批捕,人取保出来了。



但是这个案例是有深刻教训的:



(一)赔偿的时机不对。



1) 应该在女员工或她“妈妈”说要报案之后,真实报案之前主动赔钱,争取对方不报案或撤回报案。这是我让上一个老板火速赔钱的原因。



2) 公安正式立案之后,如果自认构成犯罪,想从轻处罚也要赶紧赔偿,取得谅解。如果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,就不能赔偿女方。自己没有过错,为什么要赔?!这个时候赔偿,一来不影响定罪,二来反映男方自认有错,影响公检法对你的判断。深圳小小高的案件,公安也给了小晴家属凯发天生赢家的联系方式,让我方主动协商赔偿问题,我只打了个道歉的电话,但是未谈赔偿。能否定罪尚不清楚,何来赔偿?



这个案件里还有个恐怖的细节,就是女员工和她“男友”、“妈妈”全程不主动说要钱,不主张金额,等男方家属主动提出赔偿。这是高手啊,我甚至怀疑是职业的,避免了自己“敲诈勒索罪”嫌疑。



这比陈露(霍尊女友)和她的闺蜜高太多了,陈露那种要钱的手法必然会把自己送进去,敲诈勒索罪无疑。



(二)不应该认罪认罚。



1)如果坚持自己不构成犯罪,就不要认罪,否则以后再翻回去,难度就大太多了。



2)现在的认罪认罚制度已经有些流于形式了,法院已经有些反感了。相应的量刑建议越来越不被法院采纳。



3)目前检察院正在推行少捕慎捕,不认罪也大概率会不批捕;强奸案本来证据就难达充分的条件,不批捕是常态。检察官拿认罪认罚来作为不批捕的条件就算了,原来的律师也想不明白,一起劝当事人认罪。



4)司法整顿之后,法院判缓刑是极其谨慎的,强奸既遂几乎不可能缓刑(当然我拿到了一个)。现在嫌疑人取保出来了,法院宣判之后还要收羁的。这认罪认罚和取保候审有何意义?



这个案件里的当事人不懂,律师也不懂!一顿骚操作之后,无罪的案子搞得嫌疑重重,钱财也损失了,这种无良律师就是冤案的且攻!解决这样的案子,就像下象棋残局,难度非常大,本来我只需要一篇法律意见书就能解决的问题,却需要费尽九年二虎之力。我每次接到这样的残局案件,都恨得牙痒痒。



三、以下是总结和反思



几宗强奸案办完之后,我发现强奸罪诬告率高得惊人!目前我完结的五个“强奸犯”救出来四个人,三人无罪,其中只有一个定罪了,但是也由于证据存在瑕疵,做了控辩交易,法院给了缓刑。只有一个人有罪且判处有期徒刑。



色字头上一把刀,不是一句空话!色,男人舍弃是不可能的了,但是应该注意色是有成本和风险的。古人已经提示我们了,刀,即是风险的意思。男人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:



风险1:醉酒女人碰不得。



女人醉酒之后,法律会推定她没有反抗能力,没有性同意的意识,男人这时与之发生性关系,约等于主动吃牢饭。



还有人专门去酒吧门口“捡尸”,更是神仙难救。但是最近听闻“捡尸”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,去酒吧蹲守并“捡尸”的并不是真实性侵者,他们只是黄牛,他们把醉酒的女性带到酒店之后,另有“顾客”进入房间来实施性侵。当然,黄牛也是共犯,酒店都是有监控的,开房也需要身份证,还望自重。



风险2:迷药肯定有残留



各种催情水、迷药都是在残留的,案发之后2-3天之内都是能够在血液、尿液中检测出来的,希望这路朋友们也自重。如果女孩和男性聚会之后发现自己没理由地头晕、精神不振,就要怀疑一下自己是否被下药了,去医院验一下尿或血。



风险3:进房间不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



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网恋奔现、约炮的场合,刚认识的陌生人、熟人之间都可能发生。尤其是深更半夜,两人酒后、宵夜之后,男人脑子一定要清醒,女人进你门,或让你进门,或共进一门,都不代表她同意与你发生性关系,最多只表示她能接受与你发生性关系的可能。女人是有权随时拒绝男人的,哪怕前戏已经开始,比如因为男人体味很重,行为很粗鲁,女人拒绝继续下去,都可以理解。



你觉得她深夜进门就是同意发生性关系,那是你的一种偏见,你要为你的偏见付出代价(罗翔老师观点,我很赞同)。



风险4:绝对不可对幼女有想法



这个不再重复,我能把小小高救出来,实属万幸。具体有多难,可以看下面的辩护故事。



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,一定构成强奸罪吗?













风险5:偷情转强奸



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有夫之妇偷情被捉奸现场,女人为了保留自己的颜面,不被老公殴打,是有可能谎称自己不是自愿的。我辩护成功的第一个案例就是这种情形,故事在这里:



一审定罪的强奸案,是怎么辩护成无罪的













风险6:嫖娼转强奸



这种风险也是有的,也有很多真实案例找过我,只是定罪稍难。主要原因是嫖资未如实支付,男人要求超出约定的服务,男人过于粗暴惹怒小姐等。



风险7:仙人跳



原来的仙人跳都是女方背后的推手直接跳出来威胁男方给钱了事,不会真的报警,但是这种模式有敲诈勒索的嫌疑,客人也不是精心挑选的,不能保证客单价。因为遇到两起新型案例,我怀疑犯罪手法进化了,直接让美女入职公司去引诱老板,老板上勾后直接报案,不跟你瞎逼逼,公安立案之后,只通过刑事赔偿的方式获利,女方不主动要钱。因为老板支付能力强,客单价极高,一单几十、上百万很轻松。这是把公安玩成自己的打手了,这手段我是佩服的。



风险8:有感情纠纷就不要搞分手pao



如果男女双方有感情纠纷,女人已经对男人很反感了,就别搞什么分手pao,或者以为发生一次性关系,感情就能缓和了。男人这是递给女人一把刀,然后引胫就戮。女人如果想诬告男人太简单了,把衣服撕破一点,自己在大腿内侧狠狠捏出淤青,把自己嘴角打出点血。然后,男人就可以喜提“银手镯”一对。



风险9:婚内强迫妻子可能构成强奸



男女还在婚姻关系期间,特定情况下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可能构成强奸罪的。比如两人已经感情破裂,处于分居状态,甚至已经在协议、诉讼离婚过程之中。罗翔也是持同样的观点,新闻也报道过此类案例,大家可自行检索。



男人应该怎么保护自己?如果被诬告强奸罪该怎么办?答案都已经在前文中了,我再做几个总结:



原则性总结:尊重女性,敬畏法律!



遇到高风险的性伴侣:要获得女性明确同意再行动,最好留有证据。



如果不幸遇到诬告强奸罪:不要慌,是否认罪、赔偿;何时认罪、赔偿,参照前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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